我把自己活成狗(上)
我是一条狗,村里的有些人戏谑地称我为“中华田园犬”。虽然我知道这个称呼里参杂着他们对我的轻蔑,但是我没有用狂吠的方式来表达我的不满,而是坦然地接受了他们所谓的好意,因为有些人往往活得没有狗那么自由,没有狗那么生活如意,只能以欺负狗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优越感,能让他们内心舒畅也是上天赐予我的神圣使命。
请叫我“大黄”,纯种土狗。
我喜欢大家叫我土狗,我有一个让人倍感亲切的名字——大黄。因为我和绝大数的土狗一样,全身有着家族血统的金黄毛发,这是作为一只土狗的标配,所以主人赐了我一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大黄”。虽然这个名字显示了主人的草率,但深思熟虑之后,终究被我发现,著名词人苏东坡在他的词中云“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其中的“黄”字应该指的就是我们这种田园犬吧。因为名人都这么讲,我欣然接受了我叫“大黄”的事实,主人的决定显示出了他的智慧。
虽然这全身上下皆是金黄色,但是经自然光直射,都没有一点儿红彤彤的地区,有的就是头发变枯,且沾粘上了世间些许的污浊。讲完头发,再去细心看看眼前的这张脸,环形的脸,头顶部上下两边拼凑了二只三角形的耳朵里面,看起来神彩飞扬,嘴尖且短。尾巴老是喜歡往上翘,我细心揣摩,这可能是数千年来,老祖先留下来的习惯性,倘若是尾巴往下,那不就变成丧家之犬,终究夹着尾巴做狗,确实是苍老消沉,哪家会喜爱这种一个玩意儿。更何况爸爸妈妈曾说过,大伙儿全是那么干的,你若是不那么干,早晚被群族政治化,因此老祖先要我翘尾巴,留下的这种聪慧或是可以保存。
生活在农村,节奏感都慢了下来。
我生活在一个依山傍水的村庄。远远望去,一座座山隐没在升腾的云雾之中,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山脚下,翠绿的树林环绕着村庄,小河流淌,穿过树林,流淌在谷场,流淌在菜园,流进主人的池塘,塘边垂柳依依,空中疾飞的燕儿忽高忽低,来去飞快,蝴蝶也不甘示弱,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往花丛中冲去。我见蝴蝶低飞,跟着它们飞行的方向追赶着,尽力抬高自己的两只前手,村里的小孩就是这么扑蝴蝶的,我倒是学的狗模人样。
自然环境可以铸就一个人,孟母三迁的故事情节是较好的凭据。假如说自然环境可以铸就一只狗,你信吗?我性情非常柔和,不易主动进攻人们。小主人已经和他的朋友们一起拍皮球,我侧睡在主人的摇摇椅旁,望着她们开心地玩乐,夕阳余晖下的余辉轻拂着孩子们的脸孔,宛如一个个天使之内置光采绚丽的辉煌。也不知什么黑糊糊的玩意儿从天使之的群体中飞走了回来,是那一个可恶的足球,吓得我一蹦而起,可或是躲不过圆球瞬时速度,与汽球狠狠地一吻,面前一片白光灯初现,纵然她们由于我的窘态而高兴得前俯后仰,我使劲地摇晃自身的尾巴,围住小主人转着圈里。
不必不礼貌,学着狗模人样做狗。
家里来了客人,主人总会和客人寒暄几句,备上一桌好菜,推杯换盏,在欢声笑语中结束这场聚会。我也学着主人的模样,对着客人狂叫的好一阵儿,我以为客人会抚摸我,对我夸赞,可是他被我的招呼声吓得往主人身后躲闪,而主人的脸色骤然大变,眉头紧锁,用铿锵有力的男中音呵斥我。我只好静静地蹲坐在墙角,等待着他们抛下的食物,在这等待的期间,我得尽力控制自己不留口水,不然太失礼。我仔细地观察人类之间的礼节,只见主人站起来,径直走到客人身旁,拍了拍客人的肩膀,两人你一杯我一杯,好不痛快,脸上现出得意的笑容。我站起身,快步来到客人的脚下,两只前手使劲地扑到客人身上,晃动着自己的尾巴,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不停地舔着客人的手,以此来表示我的友好。可是客人还是没有抚摸我的毛茸茸的圆脸,但是主人可激动呢,一脚把我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