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市民朋友:您好!《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施行的,应当依法、文明、规范养犬,服从政府管理部门管理和监督、提高自律意识。现将有关规定温馨提醒如下:一、养犬人饲养犬只须知1.限养区域内每户限养一条;
36条干货满满《条例》共5章36条,第二章主要对限养区和非限养区应当普遍遵守的养犬管理制度做出规定,包括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个人和单位养犬的条件,从事犬只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的规定,犬只疫病的处理,防止犬只干扰、伤害他人的措施,犬只收留场所的设...
近日,洛阳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简称《通告》),进一步规范城市养犬行为。《通告》指出,洛阳市限养区域为原310国道以南、二广高速以西、西南环高速以内的城市建成区,限养区域内一户限养一犬,并依法免疫。
根据《绍兴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分别规定了绍兴市的限养区范围,以及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根据《绍兴市烈性犬名录和限养区禁养大型犬只标准》的规定,禁止饲养烈性犬名单一共列明了21种烈性犬种,其中就包括了题述的德国牧羊犬(狼狗...
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以及江北工业园区等区域为限养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和无为县由县人民政府确定限养区并向社会发布。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成立了由公安、农委、畜牧、城管、工商、卫生规划、财...